房 屋 建 筑 与 市 政 工 程 |
施 工 |
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以上或项目总投资额在500万元以上 |
1、 招标发包申请书; 2、 立项批复、初步设计批复、年度投资计划或资信证明(经发局); 3、 项目招标方案批复(经发局); 4、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附图); 5、 工程报建审批表; 6、 建筑行业劳保统筹费; 7、 建筑节能审查意见 (市政工程不提供); 8、 代理合同、招标公告(延安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统一平台进场交易通知书)、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 |
核验资料原件留复印件且加盖公章、手续齐全的由项目负责人在《招标发包申请书》上签字后进入招标程序 |
《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第十三条 |
洛川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 话0911-362008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