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 加入收藏
送养人的条件?
发布时间:2015-05-10 22:11:35    资料来源:    责任编辑:bdadmin

下列公民、组织可以作送养人:
  1、孤儿的监护人;
  2、社会福利机构;
  3、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关闭窗口

 

网站地图
洛川县人民政府主办  洛川县信息化办公室承办
网站标识码6106290012 陕ICP备:09019545号陕公网安备 61062902000006号
电话:0911-3939703 地址:洛川县行政中心7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