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流程
按照规定符合条件且需要临时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凭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书面证明、经办人身份证明,直接向经营业务发生地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缴纳税款的,税务机关应当先征收税款,再开具发票。
所需资料
1.代开发票金额在法律法规规定金额以下的,申请人应当提交《代开普通发票申请表》和经办人身份证明(经办人的居民身份证、护照或者其他能证明经办人身份的证件);
2.代开发票金额在法律法规规定金额以上的,申请人应当提交《代开普通发票申请表》、经办人身份证明(经办人的居民身份证、护照或者其他能证明经办人身份的证件)、购销合同或付款方出具的书面确认证明(加盖公章)。
3. 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免税农产品的,除上述两种情形外,还应当提供由乡镇一级行政机关出具的自产农产品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