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3日,记者从省文物局获悉,第七批陕西省文物保护单位已经省政府2018年第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7月18日正式公布。至此,我省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总数突破1000处,达1131处。
我省是文物资源大省。据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表明,我省境内现有不可移动文物49058处,总量位居全国前列,其中世界文化遗产3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35处。在第七批陕西省文物保护单位公布之前,我省有省级文物保护单位851处。除此之外,我省境内现存的古城、古镇、古村落以及分布在城乡的大量乡土建筑、二十世纪文化遗产、文化景观、文化线路等重要文化遗产成为中华文明进步和演变的宝贵实证,也成为推进新型城镇化、美丽乡村和美丽陕西建设的重要资源,亟待纳入文物保护范畴。
2017年2月,我省启动了第七批陕西省文物保护单位申报工作。各市、区(县)文物部门积极推荐和申报,共提交申报材料520份。省文物局组织专家反复审核、评估和现场勘察,遴选出第七批陕西省文物保护单位286处,其中古遗址33处、古墓葬4处、古建筑56处、石窟寺和石刻11处、近现代史迹和代表性建筑174处、其他2处、与已公布陕西省文物保护单位合并项目6处,分别划定了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此次公布第七批陕西省文物保护单位,使我省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数量增加到1131处。
自1956年我省公布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以来,一大批重要文化遗产得到妥善有效保护。特别是在处理文物保护与建设开发的矛盾中,核定公布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成为制止违法拆除和损坏文物行为最有力的保障,确保了文化遗产的安全。
此次公布的第七批陕西省文物保护单位中除传统分类外,还将宝鸡申新纱厂旧址、王石凹煤矿工业遗址、西凤酒酿酒遗产、宜君旱作梯田等大量的工业遗产、文化景观等新型文化遗产列入其中,体现了我省文化遗产保护领域发展变化的新理念。此次公布的黑泉驿石窟、剑匣寺石窟、凤翔雍山血池祭祀遗址、刘家洼墓地等大量文化遗产,囊括了近年来全省考古发掘、文物调查和科学研究的新成果。(记者:郭青)
责任编辑:殷誉玮 审核:岐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