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情概况】洛川县国税局组建于1994年9月,现有在职干部职工59人,其中男职工45人、女职工14人,党员39名。县局机关内设8个内设机构,1个直属机构,5个派出机构,1个事业单位。担负着全县16个乡(镇)162户各类企业、21户一般纳税人和1416户个体工商业户的税收征收管理任务。
洛川县国税局自组建以来,累计组织税收收入2.62亿元,年均增长10.8%。其中,2011年组织税收收入6492.44万元,比上年增长79.2%,增收1352.53万元。近年来,我局先后荣获“省文明单位标兵”称号、“省级青年文明号”、 “省级巾帼文明示范岗”、“AAA级档案管理先进单位”、“市级先进职工之家”和“创佳评差”先进单位等多项荣誉,连续8年荣获全县行风评议前三名,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硕果累累。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税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并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
二、贯彻执行税收征收管理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组织实施本系统税收征收管理改革。
三、根据本地经济发展规划,研究制定本系统税收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四、负责本地中央税、共享税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基金的征收管理、税源管理、纳税评估、反避税和稽查工作,力争税款应收尽收;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和其他税收票证的管理工作。
五、监督检查本系统的税收执法活动和内部的行政管理活动;负责税务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六、负责规划和组织实施本系统的纳税服务体系建设;贯彻执行纳税人权益保护规章制度,研究决定具体的实施办法。
七、负责本地区进出口税收和国际税收管理工作。
八、编制、分配和下达本系统税收收入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本系统的税收会计、统计核算工作。
九、负责规划和组织实施本系统的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承担本系统金税工程的推广和应用工作。
十、组织开展本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及行风建设。
十一、垂直管理本系统的机构、编制、人员和经费等工作。
十二、承办市局和县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方式】电话:0911-362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