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川县房产管理局组建于2009年6月,为具有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现有干部职工25人,科级干部4人,内设住房保障管理中心、行政办公室、办证交易大厅、项目部、房产执法、物业管理及房屋勘丈股、财务股。
主要职能: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房产管理、住房制度有关政策、法规;
2.负责全县保障性住房规划、建设、管理工作;
3.负责房屋安全管理、房产交易、中介、评估、房屋权属登记发证、房产权籍档案管理;
4.指导全县住宅建设和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引导规范房产市场;
5.负责组织实施机关事业单位住房改革、全县公房出售、集资建房和租金管理等工作;
6.负责全县房产开发经营、全县物业管理并指导监督其经营活动;
7.负责办理房产开发企业备案登记手续;
8.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方式】 0911-39393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