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职责 】
(一) 依法审判由县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和法律规定的其他案件
(二) 审判再审案件和上级法院指定管辖、移送管辖的各类案件
(三) 依法审理国家赔偿和行政赔偿案件。
(四) 统一管理和协调全县法院的执行工作,负责执行县人民法院一审民事、行政、附带民事的刑事案件及法律规定应当由县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案件
(五) 对法律、法规等修订草案提出修改意见;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六) 总结法院审判工作经验
(七) 组织全县法院司法技术工作,根据审判工作需要,开展司法调研工作,提供司法技术信息和司法技术鉴定服务
(八) 负责全县法院系统的思想政治工作和队伍建设;负责全县法院系统法官等级评定的组织实施工作
(九) 检查和监督本院执法执纪情况,进行法制宣传和廉政教育
(十) 承办其他由县人民法院负责的工作。
【 联系方式】0911--36224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