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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能
索引号: lcx-wwlyj-30/2017-0124001 公开目录: 机构职能 发布日期: 2017年01月24日
主题词: 发布机构: 文物旅游局 文    号:
 

【主要职责】

(一)宣传贯彻中、省、市有关文物、旅游工作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全县文物、旅游有关规定办法和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全县旅游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拟订全县文物保护规划、审核修缮计划和设计施工方案;负责文物抢救维修工程的建设和管理,并参与检查验收。

(四)监督指导文物安全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查处文物破坏和失盗案件,依法打击各种文物违法犯罪活动。

(五)组织开展文物行政执法工作,依法监督和管理文物流通;负责文物复制品管理和流散文物征集;组织三级以下涉案文物的司法鉴定工作。

(六)管理全县旅游市场,承担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服务质量、维护旅游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的责任;负责旅游行政执法工作,查处旅游违法行为; 协调管理全县假日旅游。

(七)负责全县旅游安全的综合协调,组织实施旅游应急救援工作;指导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

(八)组织实施全县旅游业整体形象对外宣传和市场促销;负责全县旅游资源、客源市场的普查和调研;编制全县旅游业开发项目,指导旅游资源的规划和开发;指导旅游统计和信息发布。

(九)组织开展文物保护宣传,指导文物保护研究工作。

(十)组织指导文物、旅游专业人才培训工作。

(十一)承办县政府、县文体广电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系方式】 0911-8380350

       
主办: 洛川县人民政府主办   维护管理:洛川县信息化办公室
电话:0911-3622145 3939703  邮编:727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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