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职责 】
一、负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组织实施检查关于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重要思想理论的学习宣传;贯彻执行中央及省市关于宣传工作的方针、政策,督促检查落实情况;按照省委宣传部和市委宣传部及县委的要求,为县委确立意识形态领域,宣传文化战线的工作目标任务,研究部署全县宣传思想工作。
二、负责指导全县干部理论研究、理论学习、理论培训、理论宣传工作;负责全县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的部署、检查、指导。
三、负责引导社会舆论,指导、协调县直各新闻单位的工作。对县委外宣办、网管办、县广播电视局的工作实施方针、政策和重要工作给予指导,并在政治方向和方针政策方面实施领导把关。
四、安排部署全县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协调群众性创建活动,研究制定全县精神文明建设的规划,组织实施城乡精神文明建设各项活动,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建设工作。
五、管理、指导全县精神产品的生产,对县文化局、县文联、旅游局局的工作实施进行方针、政策方面的协调指导。
六、负责规划、部署全局性的思想政治工作任务;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员教育工作,负责编写党员教育教材;会同有关单位加强政工干部队伍的建设和考核。
七、组织实施对外宣传工作,保证对外宣传按照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和纪律执行, 指导督促基层单位的对外宣传工作,对涉外宣传品进行政策、内容方面的审核。
八、协调、协同有关部门做好社会宣传工作,指导教育、卫生、计划生育、体育等有关单位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
九、负责县延安精神研究会工作。
十、完成县委和上级宣传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 联系方式】 0911--3931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