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处理县政府日常工作。
(二)负责县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三)负责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的文书处理工作。
(四)研究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政府请示县政府的事项,提出办理意见,报县政府审批。
(五)围绕县政府总体工作部署,组织专题调研并提出建议;向省、市、县政府报送信息,反映各方面动态。
(六)负责督查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对县政府决定事项及中、省、市、县领导同志有关批示的贯彻落实情况。
(七)负责县政府值班和应急管理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县政府及有关领导指示,协助处置突发事件并向上级报送处置情况。
(八)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处理突发事件和重大事项。
(九)协助县政府领导指导协调全县依法行政工作;负责行政执法责任制的组织实施和执法人员培训工作;承办行政复议、行政案件应诉及行政赔偿工作。
(十)负责组织县政府承担的中、省、市、县人大建议、政协提案以及领导批示件的办理工作。
(十一)指导监督全县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和信息公开工作。
(十二)负责组织、协调县政府领导同志参加的重要公务活动,承办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对口的接待工作。
(十三)协调、指导全县政府督查、法制、人防、教育督导与评估工作。
(十四)办理县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一)政府督查室
负责上级和本级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的督查落实;负责上级和县政府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的督查落实;负责各级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和新闻媒体反映重要问题的督查落实;负责县政府重要工作会议决定事项的督查落实;负责县人大审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及县政府年度、季度工作要点的督查落实;负责县政府系统政务督查工作网络建设;负责编发上报《政务督查通报》工作信息;负责协助县考核办做好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政府法制办公室(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
审查县政府各部门上报县政府的规范性文件草案;承办各乡镇、各部门上报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备案;组织起草县政府关系全局的重要规范性文件;组织清理规范性文件,编辑《洛川县规范性文件汇编》;开展依法行政的监督检查;办理县政府行政复议案件,代表县政府参加行政诉讼;承办上级部门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草案征求意见的征集、上报工作;负责县政府行政赔偿工作;负责全县有关行政执法部门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证》申领审查和日常管理;指导乡镇和部门法制工作;组织县政府法律顾问开展工作;负责县级行政许可项目的登记、公布和实施评估等;完成县政府办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政府机要室
负责县政府文件管理工作;负责中、省、市各类文件、电传的接收、登记、转办和分发;负责各乡镇、政府各部门来文的接收、审核、登记和转办;负责县政府发文的复核、编号、印发;负责县政府印信管理;负责各乡镇、政府各部门印信颁发、回收和移交工作;负责县政府党组会议、常务会议、全体会议的组织服务及会议纪要的起草;负责县政府与县委、人大、政协机关衔接联系;负责中、省、市、县领导同志批示件和群众来信的转办工作;负责县政府系统电子公文传输管理工作;负责县政府办公室保密管理和档案管理;负责县政府机关公文交换及报刊收发;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人民防空办公室
负责拟订全县人民防空的城市空袭预案,人口疏散计划和疏散基地建设规划、人防通信、警报建设规划,人防宣传教育计划和人防平战结合发展规划等各项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人防工程建设,人防工事的维护与管理;负责各类基建中防空地下室设计文件的审核批准工作,防空地下室抗力等级、战时用途的确定以及防空地下室的质量监督和竣工验收工作;负责人防通信、警报设备的更新和维护管理以及通信网络建设和战略执勤工作;负责人防物资的分配和管理,对人防物资消耗进行控制、监督和检查,拟订并组织实施战时人民防空医疗救护、物资和水电供应等保障方案;战时组织指挥人民群众进行防空袭斗争,消除空袭后果,协助有关部门恢复生产和生活秩序;指导全县群众防空组织的组建和训练,做好人民防空知识教育;完成县政府办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系方式】 0911-3622211 36221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