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职责 】
1、向妇女群众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促进男女平等。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引导全镇广大妇女发扬自尊、自爱、自立、自强精神,积极参加文明建设;
2、根据妇女特点,组织广大妇女积极开展健康有益的活动。宣传、表彰各行业先进妇女,推动和开展对妇女的科技文化及职业技能教育和妇女干部的培训,全面提高妇女素质;
3、代表妇女参与人民政府和社会事务的管理、监督,了解有关妇女儿童法律、法规、规章的执行落实情况,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4、为妇女儿童服务。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协调和推动社会各界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办好事。关注并加强研究涉及妇女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向党委反映民情,提出对策建议。
5.制定妇女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6、宣传有关法律、法规,促进法制教育,依法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7、加强妇女组织建设,认真听取各级组织对妇联工作的建议和要求,完善妇女工作。
8、认真接待和受理妇女群众的来信、来访案件。
9、加强对妇女群众思想教育,提倡“四自精神”。
10、普及家庭教育知识,开展“文明家庭”创建活动。
11.全面负责本会的行政,党组、支部工作,包括妇联组织建设、思想建设、作风建设。
12.传达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妇联的有关会议、决议、指示和工作精神,并督促落实。
13.主持召开妇联工作会,商定本会的重大事宜,及时组织研究本县的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14.开展调查研究,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沟通,有针对性的解决基层妇联组织中存在的具体问题
15.加强对女干部的培养、选拔、推荐工作,建立好后备干部中的女干部队伍和加强妇联干部建设。
16.抓好本会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激励全体工作人员积极进取,及时听取各部室的工作汇报,切实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17.坚持集中制,加强妇联领导班子的团结、协作,搞好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
18.督促并有针对性的开展调查研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
【 联系方式】0911--83861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