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职责 】
(一)组织宣传贯彻党在农村各项方针政策,负责省、市、县有关农村工作决定、决议、指令、意见的实施。
(二)组织、协调、指导农口各部门、单位及乡镇搞好农村工作,监督检查各部门、单位、乡镇对农村政策的执行,落实情况。
(三)负责起草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战略、规划,对经济、政治、党建等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
(四)负责农村工作干部的教育、培训、管理工作。
(五)参与县委有关重要文稿的起草工作。
(六)负责农村产权制度、产业结构调整、农村经营管理、水利、苹果、畜牧等产业综合改革试验项目的研究,并对试验成果的推行实施跟踪监测。
(七)负责农林水牧党委的党建和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
(八)负责指导全县小康建设工作。
(九)完成县委和市委政策研究室(市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 联系方式】0911--3622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