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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国务院安委办近期安全生产事故通报的通知
索  引 号: lcx-ajj-30/2018-0402002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安监局 成文日期: 2018年04月02日
标       题: 关于印发国务院安委办近期安全生产事故通报的通知
文       号: 发布日期: 2018年04月02日
 

                                          洛川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国务院安委办近期安全生产事故通报的通知

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有关企业:

现将国务院安委办近期安全生产事故通报印发给你们,请全县各级各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吸取教训,举一反三,扎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办通报精神。

洛川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3月13日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通报两起重大事故

日前,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就近日广东、湖北接连发生的两起重大事故发出通报。这两起事故分别是:

2018年2月7日,由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施工的广东省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发生一起隧道坍塌重大事故,截至2月9日,造成11人死亡、1人失踪、8人受伤。

2018年2月10日,湖北省黄石市阳新县省道S316枫林镇路段,一辆江西牌照面包车(核载7人、实载11人)与一辆湖北牌照挂货车迎面相撞,导致10人死亡、1人受伤。

事故发生后,国务院领导同志对此高度重视,要求全力做好事故救援和伤员救治工作,尽快查明原因,深刻汲取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特别是隧道施工安全以及春运期间道路交通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为深刻吸取上述两起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扎实做好安全生产安全监管工作,严防类似事故再次发生,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要求:一是进一步强化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二是立即开展中央建筑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各有关中央企业要立即对所有在建工程项目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以复杂地质条件下的各类隧道、起重机械、深基坑、脚手架、高支模为重点,深入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建立台账清单,做到隐患整改“五落实”;三是强化以隧道为重点的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坚持“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督促企业要按照复杂地质条件下施工安全风险防范的相关规定,化解复杂天气、复杂地形、复杂工艺等带来的安全风险,严格按照专项方案施工,落实超前水文地质探测预报各项规定,加强施工过程中关键指标监测监控,严格对盾构机等大型设备的管理,在施工现场切实落实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的各项措施;四是进一步加强春运期间道路交通安全措施。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春运期间道路交通安全,从严从细从实组织开展春运安全大检查;五是严格事故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各有关地区要认真组织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查清事故原因,认定事故性质,总结事故教训,依法严肃责任追究,特别是严格对事故企业和相关责任人员的资质和证照进行处罚,并及时纳入安全生产领域联合惩戒“黑名单”,依法依规严格落实各项惩戒措施;对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通报强调,中央企业总部要加强对各级子公司、分公司、控股公司的安全管理,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层层压实,强化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有针对性地采取强有力的应对措施,强化管理、堵塞漏洞,有效截断事故链条。各级驻地企业要自觉接受属地的安全监管,不得逃避或干涉地方有关部门的安全执法检查,支持地方政府做好本地区安全生产工作。

国务院安委办通报两起烟花爆竹事故

——要求全面检查所有烟花爆竹零售点,严肃追责问责“上宅下店”现象

日前,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就云南、山东发生的两起烟花爆竹经营环节较大事故发出通报。这两起事故分别是:

2018年2月15日(农历除夕)23时许,云南省玉溪市通海县秀山街道顺丰烟花爆竹门市(烟花爆竹零售点)发生燃爆事故,造成4人死亡、5人受伤(2人重伤、3人轻伤)。

2018年2月19日(农历正月初四)23时39分,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解放北路一家杂货店(非法经营烟花爆竹点)发生燃爆事故,造成3人死亡。

为深刻吸取上述两起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扎实做好安全生产安全监管工作,严防类似事故再次发生,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要求:一是立即对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全面开展一次安全排查。各地区安全监管部门要对所有烟花爆竹零售点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严格执行零售场所安全条件准入要求。对不符合《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基本安全条件》,经停产停业整顿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零售点一律坚决予以取缔关闭,对仍存在“上宅下店”现象的要严肃追责问责;二是切实强化烟花爆竹经营环节违法违规行为打击查处。各地区安全监管等部门要加强烟花爆竹零售点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经营超标违禁产品以及违规变更经营地点、随意存放等违法违规行为;三是持续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各地区要深入分析烟花爆竹“打非”工作问题,坚持问题导向,综合运用网格化管理、重点人建档、舆论宣传、举报奖励、行政执法、治安处罚、刑责追究等多种手段,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依法严厉处罚取缔未经许可经营、走街串巷销售以及出租、出借许可证等非法违法经营烟花爆竹行为。

通知强调,各有关地区要针对当前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特点,在扎实做好上述工作的同时,认真做好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复产验收工作,细化复产标准,明确验收程序,落实工作责任,严把复产验收关,严防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带病”复产,有效防范烟花爆竹事故,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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