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扶贫局:
根据延安市老区扶贫开发局、延安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延安市财政局联合下发的延市老扶发〔2018〕26号《关于纳入国家补助目录光伏扶贫项目有关情况核查的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组织扶贫、发改、财政等部门人员,按照核查内容,逐项进行认真自查,现就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是申报项目化整为零,将集中电站拆分成村级电站或联村电站问题,经过组织排查并无此情况;
二是项目重复申报,将已录入第一批补助目录项目再次申报问题,我县光伏电站隶属于国家能源局、国务院扶贫办联合下发的《关于第一批光伏扶贫的通知》(国能〔2016〕280号)项目之一,所以并未重复申报;
三是发电户号不实,以其他电站代替贫困村申报项目问题,项目发电户号为(3514249851),并未存在其他电站代替贫困电站申报;
四是电站实际建设规模超出申报规模问题,经过实地核查并未发现存在该问题;
五是实际收益贫困户与电站关联贫困户不一致的问题,我们上报的受益贫困户724户,系统里现在关联717户,由于数据清洗和动态调整的原因,有7户贫困户已被剔除,现已联系乡镇重新调整,等系统权限开放,重新补录7户;
六是电站工程层层转包、光伏组件以次充好、运维责任不实等问题,经核查,现在电站正在建设中不存在层层转包,光伏组件均采用JNMP60-271型号,同时也不存在运维责任不实的问题。
特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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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川县老区扶贫开发局 洛川县经济发展局
洛川县财政局
2018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