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各便民服务中心,县政府相关部门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国发2017]48号)、《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陕政办发〔2017〕94号)以及《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精神,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就做好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目的及意义
土地调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是查实查清土地资源的重要手段。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目的是全面查清当前全国土地利用状况,掌握真实准确的土地基础数据,健全土地调查、监测和统计制度,强化土地资源信息社会化服务,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土资源管理工作需要。做好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掌握真实准确的土地基础数据,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客观要求;是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夯实自然资源调查基础和推进统一确权登记的重要举措;是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强宏观调控、推进科学决策的重要依据; 是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支撑新产业新业态发展、提高政府依法行政能力和国土资源管理服务水平的迫切需要;是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社会稳定、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的重要内容;是科学规划、合理利用、有效保护国土资源的基本前提。
二、调查内容
按照全国统一技术标准,采用国家新修订的《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利用遥感测绘、地理信息和“互联网+”等新技术手段,全面调查全县各类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的面积、分布、用途等状况;查清全县各类土地权属及变化情况,细化耕地调查,全面掌握耕地数量、分布和构成;查清全县土地的自然条件、社会经济条件等状况;建立互联共享的覆盖省、市、县三级影像、地类、面积和权属为一体的土地基础数据库,完善各级互联共享的网络化管理系统;健全土地资源变化信息的调查、统计和全天候覆盖遥感监测与快速更新机制。
三、调查时间安排
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
2017年12月底以前开展准备工作,部署我县第三次土地调查工作。
2018年1月至6月底,组织开展县级试点、培训和宣传等工作。
2018年7月至2019年6月底前,组织开展实地调查和数据库建设。
2019年下半年,基本完成全县对调查成果的整理、更新、成果汇交,汇总形成全县第三次土地调查基本数据,上报省市主管部门。
2020年,形成调查数据库及管理系统,待国务院成果发布后,及时发布成果。
四、调查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全县第三次土地调查领导小组,负责调查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协调解决调查中出现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国土资源局,负责调查工作的日常事项。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加强联系沟通,建立联络员制度,并根据自身职能和业务范围全面提供相关资料和成果。对调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切实予以解决,其中涉及调查业务指导和检查方面的工作,由县土资源局负责;涉及调查经费、物资保障方面和土地调查项目招标工作,由县国土局、县财政局和县经发局负责协调;涉及数据统计和分析方面工作,由县国土资源局会同县统计局负责处理;涉及到行政勘界、城镇边界划定、生态红线、湿地保护、各类林地、自然水域、农牧业用地及基础测绘成果等资料由县民政、住建、环保、水利、林业、农业等部门负责协调提供。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各便民服务中心、县政府相关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对土地调查项目实施全流程监管,虚报、瞒报、纂改土地调查数据的,一经发现,依法问责;同时,落实质量责任终身追究制度,后期应用和管理中发现问题的,依法追责。调查中所获得的涉密资料和数据,必须严格保密。
(二)严格把关。国土部门要采取切实有效的保证措施,严格把关,确保土地调查的数据、图件与实地三者一致。调查结束后,汇总上报调查成果。
附:洛川县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洛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月10日
附件:
洛川县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韩志民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王兆平县政府办主任
刘万里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成员:胡国锋县经发局局长
曹富强县财政局局长
严宏川县民政局局长
吴刚县住建局局长
孙杨民县水务局局长
王永宏县农业局局长
张晓勇县林业局局长
张拥政县环保局局长
羽文生县统计局局长
李小正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国土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李小正同志兼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