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职责 】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科技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法律、法令、法规。
(二)按照协会章程,团结和动员科学技术工作者 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思想,实施科教兴国和可持续发展战略。
(三)促进科学技术的繁荣和发展,促进科学技术的普及和推广,促进科技人才的成长和提高,促进科学技术与经济的结合,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服务。
(四)反映科学技术工作者的意见,维护科学技术工作者的合法权益,为科学技术工作者服务。
(五)开展学术交流,活跃学术思想,促进学科发展。
(六)普及科学知识,捍卫科学尊严,传播科学思想和方法,推广先进技术,开展青少年科学技术教育活动,提高全民族科学文化素质。
(七)组织科学技术工作者参与科技政策、法规的制定和重大事务的政治协商、科学决策、民主监督工作。
(八)表彰奖励优秀科技工作者,评选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举荐人才。
(九)开展科学论证、咨询服务,提出政策建议,促进科学技术成果转化,接受委托承担项目评估、成果鉴定,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等任务。
(十)开展民间国际科学技术交流活动,发展同国内外科学技术团体和科学技术工作者的友好往来。
(十一)开展继续教育和培训工作。
(十二)兴办科技型社会公益性事业。
【 联系方式】0911--36257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