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况】
洛川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成立于1990年8月,副科级建制。1996年8月改为正科级建制,事业性质,编制5人。2002年机构改革时,编制定为4人,隶属县民政局代管。现有干部8人,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协理员1名,科员3名,工人1名,退休 1人,其中:党员3人。
【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老龄工作的方针和政策,坚持“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的工作方针,充分发挥“综合协调、督促检查”和“参谋助手”的作用。负责制定全县老龄产业发展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监督检查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实施,并做好有关老年人待遇的审核检查和落实兑现工作。为65岁以上老年人办理敬老优待证;从2012年5月份开始,为全县7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按年龄段分别每月发放50、100、400、600元生活保健补贴;组织实施县政府有关人口老龄化的调查研究工作,为县委县政府决策提供可靠依据。指导检查和督促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的老龄工作。负责协调和推动各级政府部门,群众团体,认真做好老龄事业的宣传教育工作。
【联系方式】 0911-3631903